保险保障基金余额逼近60亿元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11-01 00:00

 

  我国首份保险保障基金年报出炉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日前,我国首份保险保障基金年报———“2005年保险保障基金年报”出炉。基金理事长、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其致词中表示,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为人民币59.37亿元,主要以存款形式存放于商业银行和购买国债。

  基金年报表示,去年保险保障基金投资收益为4281.7734万元。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为1813.7万元,人寿保险公司为2468万元。

  年报显 示,保险保障基金资产总值为59.3655亿元,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为27.42亿元,人寿资产公司为31.94亿元。

  而保险保障基金资产中,存款占大头。活期存款为2258.3795万元,定期存款为43.28亿元,活期和定期存款占全部资产的73.29%;而长期投资全部为长期债券投资,为2.23亿元,占比为3.7%;应收保险保障基金为13.489亿元,占比为22.72%。

  相对近60亿元的资产,收益为4000多万元,投资收益率仅为0.72%的主要原因还是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由于没有协议存款,投资收入来源主要是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为3953.23万元,债券收入为265.78万元。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的明确要求,投资只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保障基金不得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

  首份保险保障基金年报还披露了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成员名单,共为14家单位。分别是: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寿股份、中国平安、泰康保险、友邦上海、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永诚保险、中国人寿再保险、慕尼黑再北分。

  2004年12月,中国保监会在金融监管部门中首先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率先在我国金融行业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化解保险风险提供了一道重要屏障,解决了长期以来金融机构破产倒闭,政府承担补偿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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