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适时推出其他系列指数产品
[□本报记者 商文] 2006-11-01 00:00

 

  □本报记者 商文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发展金融期货及其衍生品等风险管理市场的需求日益强烈。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表示,当前我国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平稳上市后,将根据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要,适时推出其他系列指数产品,研究开发股票期货及期权产品,同时将加强对国债、利率、外汇等期货及期权衍生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

  根据期货理论和市场实践,一 个期货品种的推出至少有两个必备的前提条件:一是相关产品的现货要有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二是相关产品的现货市场规模比较大。

  尚福林表示,从我国金融领域市场化程度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等重大金融改革的稳步顺利推进,为金融期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从目前可供作为金融期货产品的股票类、债券类以及外汇类现货市场的实际来看,首先推出股权类金融期货产品较为符合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

  “在股权类期货产品中,推出股票指数期货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尚福林介绍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同时股票市场对于利用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和进行风险管理的需求日益强烈。

  “这些年来,我们积极鼓励推动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格局初步形成。除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外,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以及企业年金等都可以进入证券市场投资。随着市场中介实力的增强和机构投资者规模的扩大,管理风险的意识在增强,需求在增加。”尚福林说。

  另外,我国股票市场也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规模。目前我国股票现货市场已有1300多家上市公司,市值达到5万多亿元,市值占GDP的比例接近30%。而美国1982年推出股指期货时股票市值占GDP的比例是44%,德国1990年推出时的比例是21%,韩国1996年推出时的比例是29%。同国际市场相比,我国股票现货市场化程度和规模都已经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

  尚福林指出,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有助于解决单边市场存在的价格发现扭曲和风险积累缺陷,增加市场深度和广度,完善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