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临近 百家“钉子户”占资仍高达260亿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2006-11-01 00:00

 

  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希望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大股东提高紧迫感,尽全力加大清欠力度 张大伟合成图
  沪深交易所今日第六次集中曝光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警示问题严重性———年底前未解决占资问题上市公司责任人“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上市公司清欠进入倒计时阶段,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任务依然艰巨。截至10月31日,两市还有100家公司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仍高达262.54亿元,且未清欠公司普遍存在包袱重、难度大的特点。

  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312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51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224.40 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46.08%;同时,两市共有17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17.87亿元。

  今日,沪深交易所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2006年第六号)”。本次通告中,沪深交易所公开披露截至2006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及清欠承诺情况。这是自2006年6月1日以来,沪深交易所第六次定期集中曝光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两所按照证监会10月10日长沙清欠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对清欠工作的重要批示,积极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优势,加强与各证监局的沟通和联合监管,并紧密依托当地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的力量,对存在占用问题严重的上市公司进行现场督导,切实有力地推进了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另一方面,在清欠鼓点声声急的大环境下,宝硕股份、东盛科技等公司竟然长期隐瞒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最近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予以披露,对此类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的占用方和责任人,沪深交易所将联合相关部门给以最严厉的惩戒,使占用者为其不诚信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悉,在清欠大限临近的最后两个月里,监管部门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为落实温总理的批示,中国证监会近期将与有关部委联合发文,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等将积极配合共同打好清欠攻坚战,形成监管合力;二、各地证监局对9月30日前没有完成清欠工作的上市公司均已进场稽查,查清占用原因、占用责任人,固定证据,对年内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责任人将依据情况坚决处理;三、证监会向清欠形势仍然严峻的地方政府发函,督促地方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并实地走访部份省市,现场督战。另一方面,对于复杂的、难度大的占用问题,监管机构也将为上市公司清欠和重组提供更多的动力机制和手段,鼓励上市公司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创新方式彻底解决占用问题并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此外,根据证监会10月10日长沙清欠工作会议的精神,凡是2006年底之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上市公司,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抉择。在清欠最后阶段,两所相关负责人希望,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大股东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提高紧迫感,尽全力加大清欠力度,及早完成清欠,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