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底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 2006-11-01 00:00

 

  □新华社电

  

  湖北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到今年底,全省所有城镇都将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

  据了解,湖北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缓慢,一些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因为高额的运转费用制约,难以保证正常运营。以武汉市为例,目前全市仅有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用,另有6座厂在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只有39%。按照创建模范环保城市的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 达到70%,至少还需再建10座污水处理厂。

  湖北省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北省将加快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县以上城市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使本省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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