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1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立法规范“菜篮子”
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菜篮子”工作,已经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律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统一领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农产 品质量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禁止销售;规定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有法可依
无论是围(填)海、在海上修建人工岛,或者修建跨海桥梁、铺设海底管道,只要是海洋工程,今后都将遵循国务院日前颁布、且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这标志着我国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无细化操作法规可依的局面一去不复返。
企业贸易外汇管理区别对待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实行“区别对待”。
凡属正常合法经营的企业,可直接按规定办理贸易项下收汇和结汇,对于那些年度内贸易收汇与应收汇总额相差10%以上,或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记录等情况的,列入“关注企业”名单,必须提交规定凭证后方可办理有关业务。
这一规定自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