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银监局正式传达: 四大行也需遵循个贷新政
[□本报记者 柯鹏] 2006-11-01 00:00

 

  □本报记者 柯鹏

  

  昨天上午,北京市银监局召集北京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负责人,正式传达《现场检查意见书》,其中包括最受业界关注的“未封顶楼盘不能办个人住房贷款”等规定。据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样在此次通报传达之列,并非象外界传言的新政仅针对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是,该份意见书并未明文设定具体的执行时间。

  据一位与会的商业银行负责人透露,此意见书在上周五已下发至北京各大商业银行,而 意见书中的多项规定,其实早在2003年,银监会出台的121号文中就早有要求,只不过这次强调要求各大银行必须“严格执行”。

  “据我们了解,一旦真的严格执行房贷新政,有一些开发商对政策反应会比较强烈,他们称其为宏观调控以来最有可能导致资金链受损的政策之一。”一些业内人士介绍,尤其是刚刚开盘不久、又刚建出地面的楼盘开发商。“封顶前的时期对开发商来说是资金考验的重要一关,工程款项的支付,开发贷款的偿还都指望出地面到封顶前的销售回款。一旦这部分回款受阻,开发商必须重新规划资金进度。”

  北京市银监局正式传达:

  四大行也需遵循个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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