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 2006年11月2日开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正式开通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本公司已开通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次公告开通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今后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以下是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规则: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对应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按照上述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根据实际需要,本公司还将在其他销售机构逐步开办此项业务。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中国银行进行日常基金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已开立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各销售机构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定期扣款自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成功后的第一个定期扣款日开始。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适用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从T+2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
九、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十、业务咨询
1.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834788,400-888-5566
公司网址:www.bociim.com
2. 中国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www.boc.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
2006年11月2日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
旗下基金在中国银行及直销柜台
开展申购业务优惠费率的公告
经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与代销机构中国银行充分沟通,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在中国银行办理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基金(基金代码:163803)申购业务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适用期间:2006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30日之间的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三、优惠费率:
中银中国基金优惠费率
中银增长基金优惠费率
四、投资者可到我司直销柜台、中国银行销售网点申购中银中国基金、中银增长基金,享受活动期间的有关申购费率优惠。
五、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不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转换费率参照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相关公告。
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中国银行网址:http://www.boc.cn。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网址:http://www.bociim.com。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所有。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
200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