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化深陷宝硕“担保黑洞”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11-02 00:00

 

  未披露担保余额高达20亿,5笔与宝硕有关的涉诉担保标的逾2亿

  □本报记者 岳敬飞            

  

  继宝硕股份两天前曝出16.7871亿元未披露对外担保后,沧州化工今日将此“纪录”刷新:其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余额高达20.3655亿元。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在沧州化工披露的涉讼担保中,有5笔是为宝硕股份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担保。

  沧州化工今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经公司自查,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2595亿元,其中公司未披露的担保余额为20.3655亿元,已披露的担保余额为1.894亿元。沧州化工表示,上述对外担保涉及诉讼金额6.35亿元,但因部分法律文书仍然没有送达,具体涉诉金额有待进一步确定,能够确认的诉讼金额为3.239604亿元。

  上述担保中,有5笔与宝硕股份有关,详情为:第一笔,因天津信托与宝硕股份借款合同纠纷案,天津信托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沧州化工及天津德利得公司提起诉讼,涉及标的金额0.507018亿元。该诉讼案已判决,判令沧州化工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第二笔,因锦州市商业银行与宝硕股份承兑保证合同纠纷案,锦州市商业银行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宝硕集团及沧州化工提起诉讼,涉及标的金额0.411亿元。该诉讼案已判决,判令沧州化工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第三笔,因交通银行天津分行与宝硕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宝硕集团及沧州化工提起诉讼,涉及金额0.99亿元,其中公司担保0.5亿元。诉讼请求宝硕股份偿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0.14亿元及相应利息;宝硕股份偿还贷款本金0.85亿元及相应利息0.01193750亿元;宝硕集团及沧州化工承担各自连带保证责任。该诉讼案尚未开庭审理。第四笔,因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与宝硕管材贷款纠纷案,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向宝硕管材、宝硕股份及担保人沧州化工提起诉讼,涉及标的金额0.3469982855亿元。诉讼请求宝硕管材偿还贷款本金0.3469982855亿元;宝硕股份及沧州化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诉讼案尚未开庭审理。第五笔,因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与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向宝硕型材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沧州化工提起诉讼,涉及标的金额0.3016108567亿元。诉讼请求宝硕型材偿还贷款本金0.3016108567亿元;宝硕股份及沧州化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诉讼案尚未开庭审理。    

  沧州化工表示,公司将与被担保方积极联系沟通,对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担保督促其尽快还款,并密切关注其还款情况。对于未到期不能解除的担保,公司将考虑采取与被担保方和贷款银行协商,通过以债务人资产作抵押的方式解除公司担保责任或与对方签署反担保协议以降低担保风险。对于已经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会组织人员积极应诉以主张公司权利,尽量减少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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