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6—01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二OO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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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06年11月1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的召开通知于2006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投资参股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构筑和完善“三西”地区煤炭运输网络,加快沿线煤炭基地开发建设,进一步扩大大秦铁路、北同蒲铁路的煤炭运输能力,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对煤炭能源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加公司运输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交运[2005]2392号《关于新建朔州至准格尔铁路项目建设建议书的批复》,公司决定与太原铁路局、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修建朔州至准格尔铁路。
该项目建设规模东起北同蒲线大新站,西至内蒙古准格尔旗红进塔站,正线全长224公里,其中新建线路207公里,改造既有线17公里。技术标准为:单线,预留双线的国家一级铁路。
该项目总投资暂定为120亿元人民币,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42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35%,首期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各股东具体出资比例如下:
太原铁路局出资为人民币758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6%,其中首期出资1806万元;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720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16%,其中首期出资1716万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68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25%,其中首期出资1625万元;广东盈富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606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45%,其中首期出资1445万元;北京利瑞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303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23%,其中首期出资723万元;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270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5%,其中首期出资645万元;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227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2%,其中首期出资542万元;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89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2%,其中首期出资452万元;广东韩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89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2%,其中首期出资452万元;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35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3%,其中首期出资323万元;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13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1%,其中首期出资271万元。
其它出资根据准朔铁路项目的建设进度,再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由出资各方按合同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期追加注册资本。
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经营范围:铁路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铁路客货运输、装卸、仓储;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配件制造、安装及维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原料、燃料、配件的采购、供应、销售、仓储;生活服务设施经营与管理。该铁路建设期三年,计划于2009年年底建成通车。
准朔铁路建成后,使大秦线直接延伸至了资源富集的内蒙古西部(鄂尔多斯)煤田腹地,将为大秦线提供近期2930万吨、远期6000万吨的稳定运输货源,拉动“三西地区”的运力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为公司煤炭资源的外运及公司的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6年11月23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审议投资参股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11月16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11月13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06年11月22日 5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 王秀萍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电话:(0477)8565734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