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2006-11-02 00:00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2,000万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配售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06年11月3日周五(T-6日)至11月8日周三(T-3日)每日9:00~17:00。询价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初步询价表传真或送达保荐人(主承销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5、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时间:2006年11月13日周一(T日)9:00~15:00;网上申购时间:2006年11月13日周一(T日)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6、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7、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1月3日(T-6日)至2006年11月8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北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8、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申请参与初步询价的,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6年11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释 义

  

  一、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1、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东北证券将于2006年11月3日(T-6日)至2006年11月8日(T-3日)初步询价的推介期间,在上海、深圳、北京向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和推介。

  2、询价对象须填写《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详见附件),并须于上述询价期间内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68583837、68573826,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3、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具体安排如下:

  现场推介会时间表

  

  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可从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下载《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询价表》。

  2、本次初步询价的现场推介于2006年11月3日周五(T-6日)下午13:00从上海开始,于2006年11月7日周二(T-4日)下午15:30时在深圳结束。

  3、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8日周三(T-3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本次初步询价的价格上限最高为价格下限的120%,上限价格超过下限价格120%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附件: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注: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www.nesc.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3、本表除对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研究报告的评价项之外所有均为必填项。

  4、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5、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询价对象须于2006年11月3日周五(T-6日)至11月8日周三(T-3日)每日9:00至17:00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68573837、68573826,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发行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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