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组织召开了生物燃料乙醇“十一五”规划工作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除上海、西藏、青海等少数地区外,有关省(市、区)的代表均提出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的强烈愿望和要求,以及规划设想。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代表在会上建议薯类、甜高粱属粮食统计范畴,非粮作物生产也要纳入粮食安全体系考虑;同时为避免非粮作物原料基地建设占用耕地,其建设用地不计入地方耕地指标;农业部代表建议生物燃料乙醇产业 布局要与农业发展优势区域的布局相结合,要重视非粮作物品种选育等基础性工作。
中石油代表认为“十一五”乙醇汽油推广目标可适当加大,我国一次能源紧张,生物燃料乙醇应大力发展;中石化代表建议“十一五”燃料乙醇结算价格要与我国成品油价格体系与机制相适应。
据悉,目前国内各地方政府对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积极性很高,有与会代表提出,目前的发展目标特别是生物燃料乙醇产能目标较为谨慎,部分省份的产能规划偏小,与目标市场衔接不够,如河北省生物燃料乙醇产能就没有考虑服务京津市场;产业政策对进入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明确了技术经济门槛标准,有些偏高,建议适当放宽;还提出目前油品市场鱼目混珠,试点区域内除乙醇汽油外,个别加油站以新型清洁燃料名义非法销售未经行政许可的甲醇等醇醚燃料,甚至石脑油等,应在产业政策中强化市场监管。
工业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专项规划的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抓紧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专项规划和产业政策正式稿报送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徐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