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及时清理应收账款,规避税务风险,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各单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坏帐进行核销。其中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核销的坏帐金额为8,485,720.41元人民币,公司核销的坏帐金额为37,671,224.30。核销明细列表如下:
单位:元
对于上述坏帐,公 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以账龄分析法为坏帐核算方法,全额计提坏帐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本年度利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坏帐核销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核销金额未达到报股东大会审批条件,不需报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S丽珠、丽珠B 公告编号:2006-3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帐核销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