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喜玉
S*ST新太因担保诉讼判决执行而新增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42.61万元,新增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37612.40万元。S*ST新太称,截至目前为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尚未归还任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也无任何实际有效的偿还计划和解除担保的情况。公司将对此采取各种法律手段进行追讨,以维护公司利益。
S*ST新太今日公告显示,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因民 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广东英卓越信息通讯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英卓越公司)归还11922490.42元贷款及相应利息,公司因原董事长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私自以公司名义为英卓越公司提供担保,经法院判决,S*ST新太对以上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2赔偿责任。
兴业银行在2004年底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S*ST新太部分银行账户,近期公司财务经对账发现法院从上述已被冻结的账户中划扣542.61万元。
S*ST新太表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预计了以上担保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原董事长违规担保引出赔偿责任
S*ST新太新增占款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