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苗燕
曾经带领建行成功股改,并使得建行荣登全球银行排名21位的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经过400余天的漫长等待,等来了15年的牢狱之灾。这时的建行,刚刚过完上市一周年的生日。
昨天上午9:30,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恩照涉嫌受贿一案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张恩照受贿419万元人民币,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张恩照有期徒刑15年。据一位目击者称,在听到判决结果时,张恩照表情平静,对是 否上诉未有明确表态。而在此前的庭审中,张恩照表示认罪,并表达了悔意。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作为公诉机关指控张恩照于2001年至2005年担任建行副行长、行长之职期间,先后19次收受他人行贿的美元、港币、人民币、手表、房屋等款物,所收受物品价值总计约为人民币419万元。检察机关控称,张恩照在收受上述物品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的贷款等行为提供了便利。
法院认定:张恩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及张恩照的辩护人均提出,张恩照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具有退赃的表现。对此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鉴于张恩照因违纪问题被审查后能主动交待有关问题,应视为自首,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故对所犯受贿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理。
张恩照刑期自2005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其收受的赃款人民币10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3.9万元及上海徐汇区吴江路25弄6号701房屋一套和“缇法旎”手表一对等赃物予以没收。相关报道见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