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2006-11-06 00:00

 

  证券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编号:临2006—03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29,87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1月10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11月10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江精工股份总数不超过10%,且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2005年长江精工净利润比2004年增长100%;

  ②2006年长江精工净利润比2005年增长20%;

  ③长江精工股价高于9.18元(从2005年8月9日至2005年9月23日长江精工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换手率达到101.80%,此期间股票平均价格为8.69元,自然除权后上浮30%为9.18元),在上述期间,当长江精工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价格相应调整。

  (2)、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六安手扶拖拉机厂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河南省商城县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履行法定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1)、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06年6月8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由1.1亿股增加至1.65亿股。

  (2)、2006年9月29日,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本次公司共向广发基金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500万股股份,公司股本由1.65亿股增加至2.3亿股。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29,87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1月1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为公司向广发基金等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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