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红利ETF探路集合创设机制
[□本报记者 施俊] 2006-11-06 00:00

 

  □本报记者 施俊

  

  据记者了解,ETF基金的集合创设试点很可能从上证红利ETF开始。

  ETF在上市后创设门槛较高,只有一篮子组合证券才能申购ETF份额,单只成份股无法参与。而集合创设机制有望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一旦上证红利ETF成立后,散户进来比较难。散户要买50只红利指数成份股,或至少有50万资金,才能进行申购。事实上,有许多投资者手中有上证红利指数成份股中的几只股票,有创设资格的证券公司能把这些投 资者手中的股票集合起来,按比例配成一篮子组合证券去申购该基金的份额,并把申购到的基金份额分配给参与创设的投资者。这种方式称为ETF的集合创设机制,也称为ETF 基金上市期成份股换购ETF基金的持续销售方案。当然,有创设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以集合投资者手中的资金去创设上证红利ETF。”友邦华泰有关人士解释。

  这种创设机制既可以满足投资者利用手中持有的上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在ETF上市期内申购ETF份额的需求,也有利于上市后ETF存量规模的稳定和扩大,活跃二级市场。业内人士认为,一旦集合创设机制试点从上证红利ETF推开,对另外几个ETF品种也将很有帮助。

  “目前市场上没有做市商制度,我们希望通过另一种方式把做市商制度婉转引入。”友邦华泰有关人士透露。据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认可这种理念,正在探索在上证红利ETF 上市期推出单只或多只股票集合创设上证红利ETF份额的有关制度。

  此外,此次上证所与友邦华泰联合开发的上证红利ETF产品的一级交易商(可做上证红利ETF申购与赎回业务证券公司)资格认定,将启用竞争机制,只有认购量超过5000万的券商才有资格加入上证红利ETF一级交易商的行列。

  友邦华泰负责上证红利ETF产品业务开发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与以往一些ETF产品在发行前即确定一级交易商不同,此次上证红利ETF一级交易商资格并没有事先指定哪家券商,而是根据发行的结果来确定,这就是说,即使是中小型券商,只要认购量达到5000万,也有资格获得一级交易商资格。

  市场人士认为,上证红利ETF上市后,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市场以现金买卖ETF份额,或者通过一篮子股票申购赎回ETF份额,但ETF的申购赎回业务必须通过一级交易商来办理。对券商而言,成为上证红利ETF的一级交易商即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某些“垄断”优势,有望获得相当可观的佣金收入。

  事实上,随着股改后上市公司的分红意愿和分红能力大大增强,上证红利ETF产品必将成为融资融券、备兑权证、T+0交易、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做市商制度等金融创新的对象,为券商的未来业务提供了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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