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对子公司南京药业出租国药大厦事宜进行调查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南京医药产业集中区的一期建设药品物流功能区,将在2007年7月30日前开工建设。
南京医药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订的一期建设用地出让协议,预计产业集中区的一期建设项目最迟在2007年7月30日前开工建设,建设周期约为500天。项目建成后将用以支持公司南京地区内部业务及社会化第三方物流业务总共约180亿元的储存和配送 ,预计建成后项目年平均回报3242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6年。
据了解,经南京市发改委立项批准,南京医药产业集中区功能基本定位为药品物流、集中办公区、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四个方面。整个产业集中区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药品物流功能区;二期建设集中办公区及医药工业区;三期医药商业及配套服务区,项目总投资达21400万元,建设资金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南京医药表示,产业集中区项目对公司贯彻落实董事会提出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完善具有现代物流特色的药品物流配送体系、倾力打造以物流一体化及其增值服务为核心业务的董事会任期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南京医药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出租国药大厦一事进行调查,并责成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善后工作的议案。
这一出租事项源自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的国药大厦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这一合同的签订,南京医药董事会内部却有不同看法。一方面,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认为南京药业公司未按照《南京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也未提交南京药业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议通过对此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和合同在法律的有效性做出是否履行该合同的决定。而另一方面,公司董事王耀与杨锦平提出意见称,今年10月19日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关于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大厦商场租赁及有关善后事宜的紧急报告》,已书面发表过意见,考虑到该公司经营业绩问题,同意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对此,南京医药独立董事表示,南京药业公司出租国药大厦裙楼未经药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租金价格的公允性、租期的合理性都有商榷之处,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责成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