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增持大顶矿业收益可期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11-07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广东明珠拟借认购大顶矿业定向配售2961万股新增股份之机,使自己手中的大顶矿业股权由12.02%增至19.9%,从而为公司以权益法核算对大顶矿业的投资,作出铺垫。

  广东明珠今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大顶矿业的定向配售方案,大顶矿业将原股份3亿股增至3.3亿股,向原有股东按同股同权比例配售。广东明珠不仅将全部认购新增股份中按公司原持股比例应配售的新增股份360.6万股,而且将全部认购新增股份中 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股份2600.4万股。其中,持有大顶矿业616万股股份的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认购股数为22.6万股;持有大顶矿业4578.6万股股份的广东大顶铁矿集团有限公司放弃认购股数为457.86万股。

  以认购价格每股8元计算,广东明珠认购2961万股新增股份的总价达23688万元,而认购完成后,广东明珠持有大顶矿业股份总数也将增至6567万股,占大顶矿业总股本的19.9%。

  据了解,大顶矿业作为华南地区大型铁矿,品位非常高,具备年产成品矿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储藏量达到6000万吨,按目前开采量,可持续开采30年以上。2005年大顶矿业产量超过170万吨,净利润达到3亿元。如果铁矿石价格上涨10%,预计年利润将至少增加至4亿元。

  广东明珠董事长张坚力早在今年六月就明确表达了有增持大顶矿业股权的计划,据透露,根据测算,仅仅增持大顶矿业股权达到30%左右,广东明珠的业绩就将发生大的变化。

  广东明珠2005年收到大顶矿业2004年度的利润分配964万元,按成本法核算,这笔现金分红即为投资收益。然而,如果改用权益法核算,不论是否收到分红、收到多少分红,广东明珠均可按持股比例将应占的大顶矿业利润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因此,在大顶矿业利润看涨的情况下,若对大顶矿业投资改用权益法核算,无疑将提升广东明珠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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