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露
南京城建集团入主S中北已进一步筑实,今日S中北披露,南京城建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收购行为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不过,另外一件重要事项就是:南京万众企业仍未能按期偿还对公司的2亿元占款。为此,S中北已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其立即偿还欠款。
S中北清欠路上走得比较辛苦。2005年8月,本要扩大产业投资规模的南京中北在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时候,却发现股东南京万众占用公司资金,涉及金额在6亿元左右。更令人想不到的是,2005年7月至12月,上市公司仍在继续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累计发生额4108万元,占用净额增至6.96亿元。受累资金巨额占用,公司2005年亏损达到1.13亿元。此后,通过法律等途径,南京中北陆陆续续追回一些资金,但终究占款金额巨大,为此,2006年7月中旬,南京中北终于推出综合性的股改方案,以定向转增和处置不良资产相结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南京中北借股改摆脱不良债权的方案,经过相关调整之后,最后定型为:南京市城建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公司分别收购南京市国资公司及万众企业、万众投资所持南京中北全部股权。其中,南京公用控股收购南京国资公司手中28.56%的股权,南京城建集团收购万众方面总计8.20%的股权。
收购完成之后,南京公用控股所持南京中北股权将从以前的5.81%上升至34.37%,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南京城建公司则将实际控制南京中北总股本的42.57%,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收购报告书中,南京城建集团作出承诺:将在2006年11月30日前,以现金收购南京中北对南京万众企业的4亿元不良债权,同时将继续履行对南京万众企业欠南京中北资金还款的担保责任。同时南京万众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归还剩余占用款2.1085亿元。
然而,S中北今日指出,由于南京万众未能按约定如期偿还其占用公司的2 亿元资金,由此引发了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举措。S中北申请的当日,即2006 年11 月3 日,公司接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06)建民督字第06 号支付令:要求南京万众企业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S中北欠款2 亿元。南京万众企业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所发出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