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206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份额于2006年2月9日至3月17日发售,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4日生效。
重要提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9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67%的股权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33%的股权
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张弛
网址:www.epf.com.cn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
Stephen Pelletier先生,董事,美国耶鲁大学硕士,美国国籍。历任汉基信托银行(Manufacturers Hanover Trust)新加坡分公司总经理,汉基信托银行副总裁;保德信证券公司战略规划主管;美国培基证券高级副总裁,负责亚太区业务;保德信金融集团副总裁,负责保德信国际市场投资管理业务。现任保德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胡世明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中国国籍。曾任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机构监管部副处长。现任光大证券助理总裁兼财务总监。
傅德修先生,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中国(香港)国籍。曾任富达基金管理公司(Fidelity)零售业务总监,瑞士银行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UBS)执行董事暨大中国区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盛松先生,董事,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3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杨赤忠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国国籍。历任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与研究部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现任光大证券助理总裁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张亦春先生,独立董事,教授,香港科学院荣誉博士,中国国籍。1960年以来在厦门大学担任教学和行政工作,长期从事金融教学和研究工作,是我国著名的经济金融学家,厦门大学国家级金融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顾问。现任厦门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中天证券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H股)和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之独立董事。
汪同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著名数量经济学专家,中国国籍。1985年担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济师;1986年起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伦敦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籍。曾就职于英国史密夫律师行(Herbert Smith),日本东京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2001年至今为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辛定华(Patrick Sun)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理学士学位,香港和英国的特许会计师,中国(香港)国籍。历任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区总裁;怡富集团执行董事及中港台地区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部主管;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名誉总干事。曾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巿委员会副主席,香港联交所理事,香港证监会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委员。现任SW Kingsway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执行董事。
李仕达(Stuart Leckie)先生,独立董事,苏格兰精算师协会会员,英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美国精算师协会会员,英国国籍。曾任华信惠悦公司和富达投资公司亚太区主席;交易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目前担任Stirling Finance Ltd总裁,并为香港证监会多个委员会的委员。
2、监事会成员
王继忠先生,监事,北京大学学士,中国国籍。曾任职于中国长城财务公司投资贸易部,中国光大银行证券业务部。历任光大证券北方总部副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光大证券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
叶世仪女士,监事,美国Holy Names College大学学士,美国国籍。历任泛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美国国宏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中国区域董事。现任保德信亚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力先生,监事,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4年初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参与公司的开业工作。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财务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傅德修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盛松先生,现任本公司督察长,简历同上。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许春茂先生,英国兰卡斯特大学金融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2005年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傅德修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兼总经理。
梅雷军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首席运营总监。
梅键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首席市场总监。
沈毅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总监兼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常昊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总监兼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许春茂先生,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红成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投资部研究主管。
王帅先生,现任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39.99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负责人:霍建生
托管部门联系人:赵建明
电话:(021)6215921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张玫
网址:www.epf.com.cn
(二)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
传真:(0591)87859302
联系人:陈丹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刘方
网址:www.dfzq.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于江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794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址:www.pa18.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4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1、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杨薇
网址:www.htsec.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人:孙洪喜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热线: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网址:www.htsc.com.cn
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2090817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 刘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63350651
传真:(021)63352652
联系人:田晓枫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兵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联系人:林雅娜
经办律师:宣伟华 林雅娜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200031)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电话:(021)24052000
传真:(021)54075507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高分红类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净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净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投资基金,强调收益的当期实现与资产的长期增值。高分红类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力量,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采用科学的投资策略,发现和捕捉市场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总体资产配置策略
(1)基金经理在公司开发的多种数量工具支持下,结合市场中各项分析研究结果,对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求最大可能地预测未来市场的整体变化方向;
(2)根据对市场变化预测的结果,对各子市场平均收益率进行分析和预测,如股票市场平均股息率、市净率、不同久期的国债收益率等,最终形成投资者的平均收益预期;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上述研究分析结果,积极灵活地配置各战略资产的投资比例,同时及时跟踪和深度分析国家的各项政策,对可能出现的特别投资机会领先布局。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基金经理将通过树状集群评价体系对整体行业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体系中包括短期因素指标和长期因素指标,这些指标中特别强调行业的盈利模式和盈利程度、盈利的可持续性、行业平均市盈率、市净率、行业处于的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可替代性、基金经理与市场普遍看法的不一致性等。通过上述分析,形成本基金投资的重点考虑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为投资高分红类股票的基金,高分红类股票为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股票。研究团队根据上述总体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结果,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可投资股票进行初步选择,形成本基金投资的备选股票池。备选股票池中的股票必须是高分红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以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短期收益与长期增值的目标。
入选股票必须满足以下至少1个指标的个股,其中满足第一个条件的个股不少于所有备选股票的80%:
● 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投资团队在公司模型支持下认为具有特别投资价值的股票。
预期现金股息率将采用以下步骤确定:
①对备选股票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对其盈利质量进行评估,在其财务状况健康的前提下对利润分配等历史信息进行归纳,了解该公司的利润分配倾向和历史现金分红比例,并以此作为预测该公司未来分红的基础;
②对备选股票的未来盈利水平、扩张投资计划、现金流变化以及管理层分红意愿等多项内容进行分析,预测公司未来的每股收益和现金分红,确定其预期现金股息收益率;
③对于那些没有或较少分红的股票我们也会进一步分析其盈利模式和增长潜力。对那些增长稳定、并可能进行高分红的股票进行股息率预测,并选入备选股票池。
在上述备选股票池建立完成后,基金经理通过数量模型的支持和公司基本面研究,对备选股票的价值进行进一步分析和研究:
①根据资本市场状况和公司/行业板块的未来发展前景,获取市场对备选股票价值判断的情报;
②对备选股票在市场中的各项分析研究结果进行归纳和总结,应用P/E、P/B、PEG和现金流折现等多种评估工具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
③对积极参与中国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的备选股票进行分析,重点关注那些具有良好现金收益的个股,如:股权分置改革中具备较好补偿方案的股票,以较大现金补偿的股票,采用合理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的股票等。
通过上述的工作,基金经理将在备选股票库中最终选定估值合理、公司持续性发展可以保证其长期分红趋势的股票进行投资,并构建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采用利率预期调整方法作为本基金进行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可转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宏观经济方面自上而下的分析及债券市场方面自下而上的分析,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并作为债券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在利率预期调整方法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备选投资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度等因素的分析评估,并灵活地采用收益率曲线方法、市场和品种选择方法等以组建一个有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央行票据、正、逆回购等短期货币市场工具或保留为现金。同时基金经理将通过适时的投资于回购(逆回购)等资产调控工具,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
另外,本基金被动持有股权分置改革而发行的权证外,也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权证价值的判断,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投资于权证,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收益,减少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75%×上证红利指数+20%×天相国债全价指数+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6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4)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本基金无权证投资,报告期间权证投资见下表:
(6)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数据选取2006年3月24日至2006年6月30日)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6年6月30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备注:
1、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净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净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另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八)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6年6月30日仍在建仓期内。
2、至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市场和基金发展情况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认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3、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及注册登记费后,余额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本基金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4、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予以公告。如果调高申购或赎回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诉讼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一、绪言”部分,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增加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作为编写依据,同时在“二、释义”部分增加相应解释。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将“六、”中的“(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标题更改为“(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和解冻”,将其中的“3、基金冻结”标题更改为“3、基金冻结和解冻”。
6. 在“十、基金的投资”内的增加“(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7. 增加“十一、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8. 将“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的“(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内的“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自动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更改为“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将“(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内的“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人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更改为“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9. 将“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4、在线服务”的内容由“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为基金投资人提供与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的定期或不定期在线交流服务,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管理人还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服务。”更改为“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网上交易,另外,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为基金投资人提供与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的定期或不定期在线交流服务。”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7日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