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有关网下配售的公告,已于本日(2006年11月7日)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4、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7,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7,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根据网下累计投标结果确定)。
5、本次网上发行将采取定价的方式,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当按公告的价格区间上限8.16元/股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8.16元/股,差价部分将于2006年11月14日(T+4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投资者。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配售时间:2006年11月7日(T-1日)9:00~17:00和2006年11月8日(T日)9:00~15:00;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6年11月8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申购简称为"平煤申购";申购代码为“780666”。
7、参与网上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9999.9万股。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每户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本次发行股数的80%(即29,600万股)。
8、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6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7,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7,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网下最终发行量根据网下累计投标结果确定。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通过在询价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按公告的价格区间上限8.16元/股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6年11月14日(T+4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投资者。
4、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平煤申购”;申购代码为"780666"。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6年11月8日(T日)9:30~11:30,13:00~15:00)将29,600万股“平煤天安”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根据网下累计投标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登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登记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100%/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
3、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每户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本次发行股数的80%(即29,600万股)。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申购时须持有登记公司的上海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发行日(2006年11月8日)前(含当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款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发行日(2006年11月8日)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证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6年11月9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并确保T+2日上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前申购款入帐。
2006年11月10日(T+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款的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并由该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证所以申购款的实际到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款,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06年11月13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6年11月13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将抽签结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1月14日(T+4日)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1、2006年11月9日(T+1日)至2006年11月13日(T+3日)(共3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登记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2、2006年11月13日(T+3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与当日收市后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6年11月14日(T+4日),由登记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8.16元/股(投资者网上申购价格),则由登记公司将中签申购款的差价部分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通过各证券交易网点向投资者退还;同时登记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登记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