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只封闭式基金上报提前分红方案
[□本报记者 商文] 2006-11-07 00:00

 

  有关人士认为,方案只要不违反“从持有人利益出发”原则,通过应该毫无悬念

  □本报记者 商文

  

  本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已有多只封闭式基金将“提前分红方案”上报到监管部门,预计封闭式基金不久将掀起一轮分红潮。知情人士分析,和开放式基金一样,封闭式基金分红完全属于基金公司的自主行为。方案只要不违反“从持有人利益出发”的原则,通过应该毫无悬念。

  自10月24日以来,在提前分红预期的推动下,封闭式基金 上演了一幕“惊心动魄”的快速拉升行情。业内人士分析,这些白纸黑字的“提前分红方案”将接过“分红预期”手中的接力棒,成为主导下一轮封闭式基金上涨行情的主要推动力。如果说此前的推动因素有些“虚”,那么,提前分红方案的公布将使本轮行情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困扰封闭式基金提前分红的两大障碍已经消除。今年以来,股市的回暖已经让所有的封闭式基金净值全部站在了面值之上。按照《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具备了分红条件。

  另外一个被基金公司当作不提前分红的“挡箭牌”,即封闭式基金契约中对分红条款的相关规定。据统计,除7只在基金契约中规定每年至少分配收益一次的封闭式基金外,其余全部都明确规定一年分配一次。

  绝大多数基金公司认为,要想实现提前分红,就必须对现行的基金契约进行修改。而修改发起时即设立的基金契约,事关所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因此不应随意进行。10月20日,国泰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丰和、基金金泰率先宣布对基金契约中的分红条款进行修改,将“每年一次”修改为“每年至少一次”,并宣布分红。此举立刻获得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监管部门也认为,对契约的修改有利于维护持有人利益。

  相比受到基金契约限制,一些在分红条款中已经明确规定为每年至少一次,却仍迟迟不分红的封闭式基金显然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例如,某只基金公司旗下的封闭式基金,其基金契约中已经明确写到“每年至少分红一次”,并不存在制度障碍。数据显示,该基金净值已经达到1.454元,而截至目前仍并未有任何分红行动。相比该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待遇”可谓是大相径庭。

  资料显示,上月该基金旗下的两只开放式基金发布了第11次和第10次分红公告。至此,该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累计分红达45次。

  业内专家呼吁,基金管理公司应结合市场与投资,既兼顾到投资组合的正常运作,又能自觉主动及时分红。这样做既反映出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也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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