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商行通过A股上市议案
[□本报记者 邹靓] 2006-11-07 00:00

 

  □本报记者 邹靓

  

  昨日,宁波市商业银行(下称“宁波商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实施方案的议案》(下称“A股上市议案”),迈开了公开上市的第一步。然而,这第一步迈得同样一波三折。

  记者昨日致电宁波商行董办,董办人士向记者确认了通过A股上市议案的消息,但是并不肯透露更多细节内容。宁波商行行长俞凤英表示,目前上市议程才刚刚开始,“发行数额及时间都还没有最终确定”。

  早在今年9月7日,宁波商行就公告称其已由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开始上市辅导,并将于10月7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A股上市议案在内的十项内容。然而,此后宁波商行以增加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内容、根据监管部门意见修改上市发行方案为由,于9月29日,10月13日,10月20日先后三次延后审议A股上市议案。

  多位宁波商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不适宜披露延后审议A股上市议案原因。

  对此,上海理工大学中小银行研究中心教授朱耀明认为,虽然宁波商行审议A股上市议案屡遭延期,“但是银行上市牵扯太多相关机构之间的利益博弈,相比其他银行延期一月已经算是顺利”。

  在全国11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宁波商行以优质的资产质量排名首位。在今年7月全球金融发展论坛举行的“最具竞争力的城市商业银行”评选中,宁波商行与北京银行、上海银行齐名位列前十。在即将开始的城商行上市浪潮中,宁波商行自然不甘人后。

  然而,宁波商行原有股权分散,其中民企持股超过50%,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占到20%。高比例的民营化程度使宁波商行避免了国有股权掣肘、一股独大等传统商业银行的股权弊病,但是,这同时也给宁波商行带来了利益协调复杂的难题。

  不过,朱耀明也指出,“扩股—引资—上市”已经逐渐成为城商行发展壮大的统一模式,直接融资渠道的建立是必由之路,“关键是银行在上市的同时,要能够形成特色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宁波商行目前是继南京商行之后,第二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A股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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