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蔓延
[□本报记者 商文] 2006-11-07 00:00

 

  公安部携手证监会“打非”集中行动启动

  □本报记者 商文

  

  针对近段时间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投资者不断上当受骗,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公安部携手证监会,于日前正式启动了以打击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重大案件为主的集中行动。

  据了解,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会议上,对本次集中行动进行了总体部署:一、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要提高打 击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活动的认识;二、对确定的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要在见成效上下功夫;三、要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和优势,形成打击合力;四、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案件侦办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有效打击犯罪;五、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揭露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特征、手段和危害,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投资者的识骗防骗能力,增强风险意识。

  证监会非上市公司监管部(筹)负责人冯鹤年在会上就目前非法证券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指出,今年以来,非法证券活动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情况更加复杂,形势更加严峻,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远比2001年“兰州证券黑市”的情况严重得多。如不及时加以打击,众多投资者上当受骗,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对此,证监会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一批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冯鹤年还具体介绍了在打非工作中的法律适用和政策界限问题。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任何公司和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均应经证监会核准;中介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应当经证监会批准。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转A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