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等)
[] 2006-11-08 00:00

 

  证券代码:600804         股票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06-035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2006) 民二终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的规定,现就本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案件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后,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诉讼费由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参见公司分别于2005年6月25日、2005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民二终字第16号。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股票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06-036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股东股权冻结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因对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15.28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已质押)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06年11月3日至2007年5月2日。

  经与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其正与债权银行及担保企业协商解决方案,以期尽快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7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