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欠款未了 澳柯玛谋求司法执行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11-08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10日内还款10亿元”,这场受人瞩目的澳柯玛诉大股东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清欠判决果然未能如期完成,在上诉期截止后,澳柯玛已与法院协调具体执行涉诉财产清单及执行计划。

  这场由澳柯玛诉被告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第三人青岛澳柯玛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欠款一案,早在今年9月30日由法院作出判决,称澳柯玛集团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澳柯玛欠款102397.88万元,逾期不能给付则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据知情律师表示,按法院作出判决后15日内被告拥有上诉权利的规定,如果澳柯玛10月10日接到判决书,判决在10月26日生效,10天的履行期将至11月4日止。

  而从今日澳柯玛发布的公告来看,在上诉期内,澳柯玛集团没有提出上诉,并在自动履行期内归还了澳柯玛现金500万元。但10亿元占款的归还却尚无时间表。归还的500万元对于102397.88万元的巨额欠款而言,无疑只是杯水车薪,为了这场清欠官司,澳柯玛目前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就已超过了900万元。

  资料显示,经澳柯玛查封冻结的澳柯玛集团的资产包括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土地、房产、商标等。澳柯玛表示,其余涉诉资产现已进入执行期,公司正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具体的执行财产清单以及执行计划,法院将按照其执行程序,对拟列入执行清单的资产开始评估。

  除此项诉讼之外,澳柯玛的另两起清欠诉讼也正在开庭审理。其中,公司下属企业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起诉关联方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物资配套有限公司占用资金等事宜一案,诉讼标的8.2亿元,公司下属企业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诉关联方青岛澳柯玛科技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占用资金等事宜一案,诉讼标的3005万元。

  澳柯玛表示,截至目前,澳柯玛集团等关联方已经陆续归还澳柯玛资金累计6812.93万元,其中现金清偿1438.45万元、转让资产清偿2138.43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清偿2464.76万元、转让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股权清偿771.29万元。

  澳柯玛曾承诺2006年12月31日将为清欠的最后期限,在这54天倒计时中,司法清欠能否助澳柯玛如愿以偿拿回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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