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交易所即期现货今起正式交易
[□本报记者 钱晓涵] 2006-11-08 00:00

 

  □本报记者 钱晓涵

  

  业界呼唤已久的石油即期现货交易系统今天将正式推出,上海石油交易所同步推出配套的《上海石油交易所即期现货交易规则》(定稿)和《上海石油交易所即期现货买卖合同》,此举标志着全新的石油即期现货交易终于撩开了神秘的面纱。

  在平稳度过模拟测试阶段之后,上海石油交易所即期现货系统于上月30日正式发布,今天,系统开始投入使用。为配合即期交易的顺利进行,石油交易所对交易细则再度作了修 订,并提供标准化的买卖合同。《即期现货交易细则》的出炉可谓一波三折,先后经历了意见征求稿、暂行稿、定稿等几个阶段。最终的定稿与前几稿相比又有所不同,不仅在数量上增至二十条,对交易行为的规范也更为详尽。

  新细则加大了对违约方的惩处力度。细则规定,“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或买方未按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不再履行。”而此前交易所对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惩罚只是将其对应的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加大对违约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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