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 为及时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6年11月7日,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559元。本公司决定以2006年11月15日为权益登记日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 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实际分配金额以收益分配结果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11月15日
2、除息日:2006年11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11月1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1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1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11月1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2006年11月14日及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6年11月14日及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二、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
鉴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比例较高,为切实保护本基金现有持有人利益,根据《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11月13日起至2006年11月14日止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及/或转入业务。2006年11月15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及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其赎回及转出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三、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im.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