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大股东以资抵债议案几度提交董事会审议,却几度遭遇几位董事亮出反对与弃权牌,当SST中农大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这一议案时,SST中农董事围绕抵债资产状况的争议核心———对坦桑公司的真实情况是否了解,也随着两份董事声明浮出水面。
依照SST中农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提出“资产+现金”的清欠方案,中垦集团拟以剑麻种植加工企业———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坦桑尼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中国农垦农业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天房发展的50万股股票及部分现金,抵偿中垦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对SST中农及控股的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6620.67万元债务。
今日,SST中农发布公告称,中垦集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这一议案。但毕文军董事针对李小平董事的声明阐述了异议。毕文军表示,SST中农对于拟抵债公司股权权属、土地资产权属、管理费用计入资产的情况、公司真实的盈亏情况、资金情况及资产价值的变化情况等重大事项没有进行负责任的调查,公司对坦桑公司的真实情况缺乏应有了解。他表示,第十四次董事会上提案人撤回了以资抵债议案,但一周后,在以资抵债议案没有任何实质性修改和完善的情况下,李小平董事再次将以资抵债议案提交十五次董事会讨论。毕文军强调,在上述情况下,第一大股东将董事会未能通过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出于对其他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别提请股东,在审议以资抵债议案时,高度关注由于公司工作欠缺而可能产生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