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官司”惊了恒瑞医药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11-10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一句话,我们没有侵权!”恒瑞医药公司董事会秘书戴洪斌语气坚定地向记者表示。此时,时针指向6点28分,恒瑞医药公司高管面对投资者召开的电话会议刚刚结束。

  戴洪斌所指的是公司早在2003年曾经卷入的一起涉外诉讼。由于长期没有下文,这场诉讼似乎“已经被遗忘”了。在“忘了”这场官司的人中,还有“挑剔”的基金经理们:10家基金合计持有4878.1万股恒瑞医药流通股,分别占恒瑞医药总股本的14.71%,流通股的39.09%。

  根据恒瑞医药昨日发布的公告,法国阿文—蒂斯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系法国赛诺菲-安万特集团下属公司),对恒瑞医药在多西紫杉醇中间体生产工艺路线上存在专利侵权的诉讼中胜诉。法院判决恒瑞医药承担侵权责任、停止对安万特的不正当竞争、赔礼道歉、赔偿安万特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等。恒瑞医药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被受理。

  受此消息影响,昨日恒瑞医药公司股票开盘后曾一度触及跌停,最后收盘于19.37元,跌幅达7.59%。

  恒瑞医药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此次上诉公司能否做到举证充分、赢得胜算?公司多西紫杉醇的生产与销售情况会否受到影响?面对记者的提问,戴洪斌表示,公司于11月6日提交了上诉申请,要求二次审理。戴洪斌说,敢于提起上诉,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公司有充分的证据来保证产品的专利,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没有使用安万特的工艺路线,而是按照已经过审批的避工艺路线进行生产。

  戴洪斌希望大家能够注意到,在二审判决之前,一审判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司对最终胜诉持有信心,终审将说明一切”。他同时表示,由于这是一起涉外诉讼,预计二审过程可能需要1年到2年的时间,而在最终审理结果出来之前,恒瑞医药仍将可以继续生产和销售多西紫杉醇,日前公司的生产与销售一切照常,未受到诉讼影响。

  2003年,赛诺菲-安万特就对恒瑞医药涉嫌侵犯多西紫杉醇中间体合成的工艺专利进行起诉。中金报告显示,多西紫杉醇是肿瘤化疗药物中的一线用药,是世界第三大医药公司赛诺菲-安万特(法国)旗下的专利产品,2005年全球销售额20亿美元左右。恒瑞医药在2003年正式开始推广多西紫杉醇,当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之后这一产品的销售额每年迅速攀升,2005年达到1.9亿元,于2006年前3季度达到2.3亿元,预计2006年全年的销售额有望超过3亿元(占公司总销售额的20%以上)。

  据了解,恒瑞医药在工艺路线上请专家进行了审定,在案件审理期间,专家组也亲自去恒瑞的生产线进行了检查。但历次检查结果都证明,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生产中,专家组检查的多西紫杉醇生产确实符合避工艺路线,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但在近期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决中,法院以“举证不足”为由一审判恒瑞医药败诉,认为恒瑞医药无法证明在专家没有去现场检查的时候也是按照避工艺路线来生产的多西紫杉醇,而不是采用了赛诺菲-安万特的中间体合成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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