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投资者进一步提供更方便的交易方式,并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11月15日开通本公司基金电子网上交易。届时,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我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021-38789555咨询并进行电子网上交易。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方式开户及申购本公司旗下相关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 司所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包括: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四、申购费率优惠
自2006年11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电子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网上申购手续费率统一为 0.6%。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目前我公司尚未开通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如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和公司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调整直销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为配合我公司网上交易业务的推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金额仍为1,000.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其他方式,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保持不变,仍为10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金额仍为1,000.00元。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费用提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费用遵循谁划款谁承担的原则,即认购、申购基金时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赎回、分红等业务发生的汇款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4)本公司将根据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发展状况,适时扩大可用于基金网上交易的基金品种、电子商务平台或银行卡种类,具体的调整方案将会在本公司网站上及时公布,同时会更新到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指南中。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网址:http://www.ftsfund.com ;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 。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