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在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人民西路115号白云山庄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人数为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亚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与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以74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亚波先生、任金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27,540,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徐春辉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06-033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