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06-11-10 00:00

 

  (上接B14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的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本基金不采用市场 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定期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计价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计价。

  (2)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没有需特别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说明: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按自然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合同生效不满1个月时可不结转。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7)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1款第(4)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2、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费用,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正常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进行优惠,细则如下:

  ①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I转入前端收费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I转入后端收费基金II(I→II)

  转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为I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例如,华夏债券前收费或后收费份额转入华夏大盘精选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大盘精选满5年。

  ②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与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

  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前端收费,按优惠的申购费率收取,公式如下:

  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对于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的转出的情况,对转出基金持有的时间进行调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③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转入基金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对“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信息;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更新了直销机构地址,代销机构的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等;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对于基金转换费用部分的描述;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网上交易、人工电话服务信息;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