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10日上午8:30在沧州大化办公大楼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1,98 0,76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8.60%。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平海军授权董事李桂芳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在关联股东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情况下,会议以927,15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就未来两年内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事项,与控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黄骅氯碱公司、新星工贸公司、百利公司签订了《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
2. 会议以151,980,76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0 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本公司200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多年的工作及审计工作,决定继续聘用“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伯更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06-42号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