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11-14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3股的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1月15日。

  4、复牌日:2006年11月17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自2006年11月17日起,公司股 票简称改为“大商股份”,股票代码“600694”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0月27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于2006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募集法人股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公司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股票将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股票。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3股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1月17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1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大商股份”,股票代码“600694”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注2: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3:G 指2006年11月17日。

  八、其他事项

  1、有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宜,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公司电子邮箱:dashanggufen@126.com

  联系电话:0411-83643215

  传真:0411-83630358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均维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

  2、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S大商            编号:临2006-036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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