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06-03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新股网上路演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18号文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增发不超过70,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招股意向书摘要和网上、网下发行公告详见2006年1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16:00在中证网(http://www.cs.com.cn)进行公司推介活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4日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根据2005年12月21日花旗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浦发银行”、“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花旗表示愿意在不影响公司增发不超过7亿股流通股股份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通过认购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将其在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中国法律及监管部门所允许的19.9%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的递延税款借方余额共2,984,418千元,系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存在一定的可回转性风险,能否实际回转将取决于公司未来的盈利状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名称(中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SHANGHAI PUDONG DEVELOPMENT BANK CO.,LTD.
2、法定代表人:金运
3、注册时间:1992年10月19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120
5、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邮政编码:200002
6、电话号码:(021)63611226
7、传真号码:(021)63230807
8、互联网网址:http://www.spdb.com.cn
9、电子信箱:bdo@spdb.com.cn
10、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1、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12、股票代码:600000
13、董事会秘书:沈思
14、证券事务代表:杨国平、吴蓉
(二)本次发行要点
1、核准情况
2004年5月31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不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2005年6月28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增发不超过7亿股普通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将增发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06年5月31日止;2006年5月30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增发不超过7亿股普通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将增发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07年5月31日止。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18号文核准。
2、发行股票的种类、每股面值、股份数量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股票数量: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增发的数量不超过7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为13.64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浦发银行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量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若按募集资金量60亿元计算,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为 59.07亿元。
5、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011001-21600640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公司股东最大可按其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享有10:1的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
本次网上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除老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外,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万股。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为2006年11月14日—2006年11月22日。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根据募集资金金额初步估算如下(假设募集资金为60亿元):
(下转A10版)
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