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放开涨跌幅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11-14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通知,从11月7日起在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放开价格控制,原有关业务通知中“转让申报价格上、下限为前日最后转让价×(1±30%)”的规定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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