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06- 01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06,954,559股,占股份总数188,400,000股的56.7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兆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6,954,5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6,954,5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决策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6,954,5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祝传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06-02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专项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现场参会董事8名,董事王宝贤、李桂芳委托董事高大军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汪伟委托董事倪进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淮委托独立董事乔春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兆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定向委托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北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
新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法定代表人:蔡兆林;注册资本:16,500万元,公司投资13,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法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刘桥镇;经营范围:煤泥煤矸石发电。
因新源公司电厂建设存在资金缺口,现充分考虑公司资金状况、新源公司电厂建设和投产后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为其提供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