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 2006-11-14 00:00

 

  (上接A9版)

  

  上述推介费用包括:宣传费60万元、推介会议费20万元、资料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推介费用为预估金额,根据实际推介情况可能会发生增减。

  以上发行费用预算系根据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额60亿元编制,实际发行费用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额的变化也会发生变化。

  (六)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 增发结束后,新增股份将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为: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照公开发行披露的浦发银行“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中设定的老股东优先认购比例足额行使优先认购权,并承诺该部分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

  2、参与本次增发网下A类申购的投资者,其有效申购股数为2,000万股或以上,且承诺锁定期为十二个月。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

  (八)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运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电话:(021)63611226

  传真:(021)63230807

  联系人:沈思、杨国平、吴蓉

  2、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利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

  电话:(021)68558078 (010)66568075 (010)66568084

  传真:(021)58520552 (010)66568857

  联系人:陈剑芬、张卫东、李金春、何斌辉、陆国存、卢于、廖邦政、柴乐海、张继萍、王大勇、郝红光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平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47982

  联系人:冯震宇、吴斌、马龙官、于凌雁、罗红雨、吕洪斌、丁锡华

  3、分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1201室

  电话:(021)63411531

  联系人:侍江天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住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甲一号东方亿通大厦4层

  电话:(010)68055788

  联系人:尚慧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平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801

  电话:(010)85185505-7704

  联系人:王磊

  (4)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

  电话:(021)58788888-340

  联系人:郑小平

  (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电话:(010)85252606

  联系人:耿凡

  (6)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林

  住所:杭州市平海路1号方正证券大厦6楼

  电话:(0571)87782082

  联系人:林挺

  (7)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15楼

  电话:(021)68598000-6123

  联系人:徐峰

  (8)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层1501室

  电话:(010)68083582

  联系人:顾文杰

  (9)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唯贤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长鑫大厦17层

  电话:(021)64718888-1103

  联系人:黄力

  4、发行人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朱洪超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405—1410室

  电话:(021)68419377

  传真:(021)68419499

  签字律师:朱洪超、江宪

  5、审计机构: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电话:(021)24052000

  传真:(021)54075507

  签字会计师:汤云为、陈露

  6、主承销商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刘维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联系人:刘维

  7、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朱从玖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11782

  8、收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第三节 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是3,915,000,000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为:

  单位:股    

  

  注:1、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签署了《代付协议》,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代上述三家公司合计垫付1,343,284股股份。截至2006年6月底,除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偿还被垫付股份外,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计671,642股被垫付股份仍未偿还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若全部收回上述两家公司的垫付股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890,864,03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7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简要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主要财务指标

  

  5、2006年第三季度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06年10月27日披露,投资者欲了解季报的详细内容,可查阅2006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本公司资产构成的主要部分是各类贷款、交易式证券、证券投资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贷款及垫款、债券投资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36%、16.04%和10.58%。

  单位:千元    

  

  在保持公司资产规模高速扩张的同时,近三年及一期按照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比例明显下降。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按照“五级分类”口径统计的不良贷款比例为1.82%。同时,公司在业务快速发展时保持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逐年增长,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对五级分类后三类贷款的覆盖率已达到157.78%。

  2、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业绩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1-6月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5.79亿元、19.66亿元、25.58亿元和15.99亿元,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净利息收入增长是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息收入快速增长,公司2006年的1-6月净利息收入为81.71亿元,比2005年1-6月增长了20.58%。

  投资净收益是公司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对债券的投资力度,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的重要补充。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通过稳健的扩张战略,形成了“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的机构格局,资产规模和分支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保证了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体盈利能力正逐渐增强。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近年基本保持与公司利润同步增长,且高于同期公司利润,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1-6月,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76.37%、77.43%、78.81%和78.91%,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部分,反映公司目前主要的现金收入来源于贷款业务。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1-6月,公司中间业务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2.65%、2.54%、2.87 %和3.49%,总体呈上升趋势,虽然目前占比较小,但今后随着公司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的增长可能加快,其收入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将可能增加。

  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1-6月,公司支付的存款利息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例分别为46.24%、39.51%、38.62%和39.20%,预计在未来几年仍然将是公司现金流出的重要组成。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对资本需求以及公司自有资本积累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公司存在较大资本缺口,公司拟通过本次增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资本。

  公司本次计划发行不超过7亿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

  本次增发新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本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公司在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的基础上实现利润增长,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补充审计报告;

  (三)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四)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备查文件的查阅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人:吴蓉、曹忠明、陈浩然

  联系电话:(021)61618888转8733、8735、8736

  备查文件的信息披露网址: http://www.spdb.com.cn

  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30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