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11-15 00:00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6-02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11月12日下午在吉林森工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

  由于柏广新、田树华、杜崇军、宫喜福、李凤春、徐世范、王海等七名董事属于《计划(草案)》受益人,在表决时予以回避,未参加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计划(草案)》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另行公告,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公司提示性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开地点、时间及其它事项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G森工         编号:临2006-02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06年11月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证监会计字[2003]1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18号)精神,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6年9月30日对我公司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我公司发出《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财驻吉监[2006]81号),公司按照要求对2005年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的红石分公司中密度纤维板厂2005年将不属于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设备维修费990,000.00元列入固定资产。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990,000.00元;调减2005年末固定资产和留存收益990,000.00元。

  2、公司下属的红石分公司木材经销公司2000年将原值为185,000.00元的捷达车以转包形式出售(折旧179,450.00元、净值5,550.00元、售车款60,000.00元),一直未按销售做账务处理。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2005年度营业外收入54,450.00元;调减2005年末累计折旧179,450.00元、固定资产185,000.00元、其他应付款60,000.00元,调增留存收益54,450.00元。

  3、公司下属的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2005年将主车间配电室的固定资产火灾损失款41,658.91元误计入固定资产。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41,658.91元;调减2005年末留存收益和固定资产41,658.91元;

  4、公司本部2005年将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必需的股权分置费用5,886,061.76元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5,886,061.76元;调减2005年末资本公积5,886,061.76元,调增留存收益5,886,061.76元。

  5、公司下属的北京分公司在统计内部采购结存时,未包括从内部购进刨花板对外委托加工贴面板的采购结存金额1,971,792.83元,从而导致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少抵消内部销售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677,310.84元。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677,310.84元;调减2005年末存货和留存收益677,310.84元。

  6、少提坏账准备5,840,768.33元。

  (1)公司下属的进出口分公司截止到2005年末超过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785,904.96元。其中:1998年公司成立时由吉林森工集团剥离的应收账款金额为905,467.23元,剥离的其他应收账款金额为1,880,437.73元,分公司均未提供相关催款及可收回情况证明。

  (2)公司下属的红石分公司截止到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291,162.48元、其他应收款余额412,675.15元,上述款项发生的时间均已超过六年以上,且款项经手人下落不明,欠款单位解体或破产、已无收回可能性。

  根据检查结果,公司已对以上两项业务采用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调增2005年度管理费用5,840,768.33元;调减2005年末应收账款3,776,966.74元、其他应收款2,063,801.59元、留存收益5,840,768.33元。

  7、公司下属红石分公司中密度纤维板厂,按照后进先出法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2005年多转产品销售成本118,543.86元。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118,543.86元;调增2005年末存货和留存收益 118,543.86元。

  8、公司下属的红石分公司木材综合加工厂2005年产成品—榆木集成材应盘盈金额60,102.00元。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05年度管理费用60,102.00元;调增存货和留存收益60,102.00元。

  9、公司下属的红石分公司2005年对除尘系统及归桥走行线两台设备按照固定资产净值全额提取减值准备313,566.93元。通过实地观察及了解,该两台固定资产仍可使用。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313,566.93元;调减2005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3,566.93元,调增留存收益313,566.93元。

  10、公司下属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将应计入2006年企业财产保险费167,428.12元,计入2005年管理费用中。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05年度管理费用167,428.12元;调增2005年末待摊费用和留存收益167,428.12元。

  11、公司下属红石分公司将分成工资43,171.90元列入应付福利费。

  公司已对此笔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05年末应付工资43,171.90元,调增应付福利费43,171.90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

  单位:元

  

  2005年度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变动项目

  单位:元

  

  以上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报表和附注中相应的会计信息,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披露经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差错调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果敢、刘国成、周光辉、李凯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6-02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2日在吉林森工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福庆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与会监事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监事会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中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全面核实,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有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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