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06-01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6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1月1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审议事项:
1、审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4、审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股东会决议获得通过,仍须按表决结果执行。
五、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于2006 年1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会前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11月16日下午4:30)。股东也可以现场登记。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5834
联 系 人:谢纯斌、陈筱薇
联系电话:0754-5745020,5100989-8513
联系传真:0754-5100797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公司简称:宜华木业
4、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宜华木业”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序号1议案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序号1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序号1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投 票。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时间:
法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