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06-11-15 00:00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凯恩股份

  股票代码:00201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写字楼D座542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写字楼D座542室

  签署日期:2006年11月14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

  2、 注册地: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208号504室

  3、 法定代表人:孙蒂

  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企合浙杭总字第005683号

  6、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2362678-7

  7、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企业(港资)

  8、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项目开发;自身开发实业项目所需的材料与设备的供应;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高新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

  9、 经营期限:2000年10月30日至2034年1月16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2723626787

  11、股东名称:

  

  12、邮编:310007

  13、电话:0571-87630721

  14、传真:0571-879890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居留权 兼职情况

  1     孙蒂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无                        无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凯恩股份9,285,797股,占凯恩股份总额的4.767%。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凯恩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凯恩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025,261股,占凯恩股份股份总额的7.2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恩股份股改时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凯恩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依据上述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中的9,739,464股于2006年11月3日可上市流通。

  截止到2006年11月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凯恩股份2,800,000股,占凯恩股份股份总额的1.437%,平均价格为4.15元/股,此次出售凯恩股份情况已于2006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进行了公告。

  截止到2006年11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凯恩股份4,739,46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433%,交易均价4.10元/股。截止到2006年11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凯恩股份9,285,79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767%,低于股份总额的5%。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股份后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5%时起至作出本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06年11月14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凯恩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蒂

  签署日期:2006年11月1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蒂

  签署日期:2006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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