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公司对分红情况作了解释 □本报记者 李佳 唐雪来 黄金滔
昨日本报对基金鸿阳可能出现的套利机会作了报道,今日,基金鸿阳发布今年首次分红方案预告。
收益分配方案预告称,从2006 年1 月1 日至8 月31 日,基金鸿阳实现可供分配收益为471,146,921.55 元(未经审计),每份可供分配收益为0.2356 元,拟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共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 元。具体收益分配时间则 等待另行公告。
基金鸿阳为宝盈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一只大盘封闭式基金,基金总份额为20亿,存续期15年,到期日为2016年12月9日。截至11月10日,基金鸿阳的份额净值为1.4816元,今年以来的净值增长率达58.61%。
基金鸿阳招募说明书的第十四条《基金收益和分配》中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公布中期报告后三个月或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也就是说,收益分配可在月内完成。
不过,对于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结算日期和分红数量,分析人士表示较为不解:“首先为何选择至8月31日的基金收益情况,而不是10月31日的基金收益,或是更近。其次,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这一分红数量还不到可供分配收益数额的50%,与契约规定的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90%的规定相去甚远。”
对于这些疑问,宝盈公司方面表示,与开放式基金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分红没有严格的可供分配收益截至日的规定,而此次截止到8月31日,也是公司方面遵循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另外,由于此次并不是年度分红,只是中期分红,所以并不需要达到“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这一标准。
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在基金的每日运作报表中,对基金每天的资产净值、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和单位可分配收益情况都能当日统计,虽然这些数据需与托管行核对,但是在技术条件上可以保证基金的收益分配可以“及时完成”。封闭式基金分红,是对投资人的最大回报,然而,如果封闭式基金能一扫目前普遍存在的“分红随意”的情况,则更能保护投资人利益,提升公司形象,契合管理层要求封闭式基金向“分红型基金”转变的目标。
昨日,基金鸿阳二级市场以0.978元报收,上涨2.84%,列所有封闭式基金涨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