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06-019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 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14日下午在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6264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范伟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少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江忠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罗华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志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沃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施建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曹增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仇佩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汪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卫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国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江忠永、罗华兵、李志刚、沃健、施建军、曹增节、仇佩亮、汪炜等11人组成。
1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6264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胡一明律师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06-020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06年11月14日(星期二)在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召开。全体11名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向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陈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范伟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郑少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范伟宏先生、郑少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关于聘任郑少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六、关于聘任王海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七、关于聘任陈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提名郑少波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陈越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郑少波先生提名李志刚先生、王海川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越先生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届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的上述任免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5日
附件1:高管简历
王海川先生:2000年3月至2004年初任参股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越先生: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200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其他高管简历见2006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附件2: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陈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范伟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郑少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郑少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海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陈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届董事会选举陈向东先生为董事长,范伟宏先生、郑少波先生为副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郑少波先生为总经理,陈越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志刚先生、王海川先生为副总经理,陈越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我们认为上述人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的上述任免决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沃健、施建军、曹增节、仇佩亮、汪炜
2006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06-02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06年11月14日(星期二)在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宋卫权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由宋卫权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简历见2006年10月30日监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