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2006-11-15 00:00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大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2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4,800万股,发行价格为5.3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6〕13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大港股份”,证券代码“00207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800 万股股票将于2006年11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6年11月16日

  (三)股票简称:大港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077

  (五)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0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持股10,371.83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股份。

  镇江市三明集团公司持股1,423.19万股、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2.49万股、镇江新区兴港运输有限公司持股51.25万股、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房地产物资投资公司持股51.24万股,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股份。承诺期限届满上述所有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向配售对象发行的1,200万股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DAGANG CO.,LTD..

  注册资本:12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港港中路8号

  邮编:212132

  主营业务:工业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厂房建设与经营,仓储物流,产业投资。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董事会秘书: 林子文

  电话:0511-3175808

  传真:0511-3370735

  电子邮箱:webmaster@js-dggf.com

  互联网网址:www. dggf.cn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其前身为大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是新区管理委会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由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拨付,法定代表人罗洪明;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代理;建筑材料、五金、化工(危险品除外)、交电木材的批发、零售。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6,000万股

  2、发行价格:5.3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1,2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097%,超额认购倍数为91.1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4,800万股,中签率为0.1391665394 %,超额认购倍数为719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16股余股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31,800万元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1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苏天会审一[2006]200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1695.66万元

  (1)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1,250万元

  (2)审计(含验资)费用:140万元

  (3)评估费用:20万元

  (4)律师费用:45万元

  (5)审核费:20万元

  (6)股份登记费用:18万元

  (7)路演推介费:82.39万元

  (8)信息披露: 120.27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0.28元

  6、募集资金净额:30104.34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39元/股(按照2006 年6 月30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9元/股(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告书所载的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再单独披露2006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告书附件。

  一、2006年第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2006年1-9月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06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636.56万元,同比增长16.34%;实现净利润3925.28万元,同比增长13.8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2006 年10月2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5-86799620

  传    真:025-86618874

  保荐代表人:曹群、黄飞

  项目主办人:韩露

  联 系 人:张雷、陈斌、景宏宁、陈余庆

  二、上市保荐人意见

  本公司的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认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华泰证券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证券愿意推荐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一:2006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 2006年1-9月利润表

  附件三: 2006年7-9月利润表

  附件四:2006年1-9月现金流量表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5日

  附件一:                                        资 产 负 债 表

  200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澜

  资 产 负 债 表(续)

  200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澜

  附件二: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澜

  附件三: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7-9月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澜

  附件四:                                     现 金 流 量 表

  200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澜

  现 金 流 量 表(续)

  200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明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澜

  上市保荐人: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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