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新太大股东持股将拍卖
[□本报记者 张喜玉] 2006-11-16 00:00

 

  □本报记者 张喜玉

  

  S*ST新太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S*ST新太5664.8594万股法人股将于12月1日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将可能导致S*ST新太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

  据公告,S*ST新太2006年11月14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通知书称: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诉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S*ST新太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新太新公司,持有S*ST新太6224.5874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9. 90%)借款纠纷一案,广州中院于2005年9月29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行沿江支行于2006年1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广州中院于2006年1月24日向新太新公司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但新太新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广州中院通过摇珠选定广州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新太新公司持有的S*ST新太5664.8594万股法人股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广州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12月1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06室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

  S*ST新太称,公司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大股东,以上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以上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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