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06-038 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 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1月15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番禺锦绣香江花园会所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36,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6,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授权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志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尹世玮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琚长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该议案有效累计投票权数为273,480,000 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3,480,000 票的5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3,480,000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3,480,000票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陈志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该议案有效累计投票权数为273,480,000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3,480,000 票的5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3,480,000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3,480,000票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如俊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翁太玮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6,7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6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徐寿春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