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暨对外担保公告
[] 2006-11-16 00:00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06-3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六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于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 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自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起至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给予的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现在就本次担保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截止公告日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4,527万元人民币

  ●公司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六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自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起至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止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给予的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公司,我司持有其99.01%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晓曦,注册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川公路3398号1幢102室,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该公司经营良好,是我司在上海的业务发展平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自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起至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止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给予的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授信限额内实际发生的所有债务,包括主债务、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授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因此担保风险不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527万元,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六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编号为3101602006131000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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