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二次修订案最快明年年底通过
[] 2006-11-16 00:00

 

  □据新华社

  

  我国保险法第二次修改相关工作自2004年启动以来已取得重大进展:由保监会起草的《 保险法 修订草案建议稿》于去年底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后,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完成修订草案送审稿。根据我国立法程序推算,该修订案最快明年底可获通过。

  这是从15日在京举行的第四次“中美保险会谈”现场传来的消息。

  记者获悉,此次会谈中,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助理贸易代表夏尊恩率领的美方代表团向中 方提出了有关中国保险法的修改、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的制定,以及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发创新产品的审批、外资分公司转子公司的进度、中国再保险政策规定、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开等具体问题。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解答保险法修改进展情况时说,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考虑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草案,若进展顺利,则今年底明年初就可如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样预计最快明年底可通过修订案。

  杨华柏介绍,此次,为适应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和监管需要,保险法第二次修改主要涉及四大方面内容,包括拓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为保险公司开展综合经营、投资不动产等留下空间;增加相互制公司等新型市场主体,完善保险市场主体的管理制度;完善保险合同法律规范,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强化保险监管手段,完善监管相关法律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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