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证监局强化法律培训
[□本报记者 田立民] 2006-11-17 00:00

 

  □本报记者 田立民

  

  昨日西藏证监局组织辖区内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进行了《刑法修正案(六)》和今年第二次“两法”集中培训,西藏证监局局长杨代刚要求在巩固今年以来“两法”学习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学习深度,认真领会《刑法修正案(六)》有关证券市场新法规的精神,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运作水平和投资者保护意识。

  杨代刚局长指出,今年以来西藏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对修订完善后的“ 两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对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今年6月《刑法修正案(六)》实施后,对资本市场各类主体的行为约束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违规责任处罚也更加严厉,因此必须要以“两法”和新刑法为准绳,努力提高资本市场各类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要以身试法。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对内要不断促进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程序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对外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杨代刚局长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两法”和新刑法实施后一线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一方面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做到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并且积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加强法律威慑力度,杜绝一切可能的违法行为。

  参与培训的30多位公司高管反映此次培训及时有效,促进了自身加强规范意识,对明晰法律责任,建立起良好的诚信记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很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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